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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歲跟14歲這樣可以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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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14歲跟18歲發生關係(沒帶套)會怎樣嗎? (2) 性侵害跟強暴一樣嗎? (3) 如果是你情我願但父母不接受呢,這樣可以告他(18歲的那個)性侵害嗎? (4) 那他(18歲的那個)這樣算誘拐未成年嗎? (5) 那...她(14歲的那個)的父母叫他(18歲的那個)負責但他(18歲的那個)說他(18歲的那個)要娶她(14歲的那個)這樣可以嗎? (6) 國中就有寶寶會要休學嗎?

最佳解答:

(1) 14歲跟18歲發生關係(沒帶套)會怎樣嗎? Yundai閣下說的也沒錯 但從法律上觀點 如果是你情我願的話依刑法227條'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' 18歲的他(或她)會該觸犯本罪 如果不是你情我願 則屬刑法221條之強制性交罪 (2) 性侵害跟強暴一樣嗎? 「強暴」,在一般用語上,我們會用「強暴」二字來形容男生對女生強姦,例如甲男強暴乙女。但是,在法律上的用語上,「強暴」二字卻只是用來形容「強制的暴力行為」而已,與性犯罪並沒有關係。[引用"食古不化"閣下所言] (3) 如果是你情我願但父母不接受呢,這樣可以告他(18歲的那個)性侵害嗎? 可以 同上例(1)如果是你情我願的話依刑法227條'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' 18歲的他(或她)會該觸犯本罪 (4) 那他(18歲的那個)這樣算誘拐未成年嗎? 如果他引誘女生離家的話有可能構成刑法240 或241條 如果只是引誘該女為性交行為 則除了刑法227外 不構成其他刑罰 (5) 那...她(14歲的那個)的父母叫他(18歲的那個)負責但他(18歲的那個)說他(18歲的那個)要娶她(14歲的那個)這樣可以嗎? 可以娶她 關於結婚年齡規定在民法980條男需滿18歲女需滿15歲 如果違法者依989條原則上可撤銷但已懷胎者,不得請求撤銷。 2006-02-25 19:46:36 補充: 1閣下性侵害跟強暴一樣嗎?就社會一般人而言強暴就等同性侵害但如果說強暴就是性侵害 說理恐有誤導之嫌

其他解答:

想要偸吃禁果的話、想想将必須付出的代価。不要到時後悔來不急…早之如此何必當初的想法。|||||1.會這樣-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2.性侵害就是強暴3.可以4.也可以告以下兩條:【和誘罪】指得到被誘人 ( 即未滿二十歲之少男、少女 ) 同意,將其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,例如少男少女商得同意,在外租屋同居。 【略誘罪】違反被誘人意思,如施用強暴脅迫手段或以詐欺方法(假藉要介紹工作),將被誘人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。 如果被誘人尚未滿十六歲,則縱是得其同意,也算是略誘。略誘之處罰比和誘.5.睜隻眼閉隻眼就可以....6.學校不得因此強迫女學生休學或轉學-9年國民教育 2006-02-25 20:09:43 補充: 以前將強姦改成妨礙性自主強暴只是形容詞|||||(1) 倒楣就會中獎拉= = (2) 我想應該是一樣的 強暴算是性侵害的一種 (3) 可以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...能不能告性侵就不知道了 (4) 算是誘拐未成年 因為畢竟妳還沒18歲 (5) 是可以娶..但是法律上好像不行規定男生17女生15才能訂婚吧 (6) 如果你承受得了同濟間的閒言閒語的話..可以考慮再繼續唸書 不過你是懷孕的話..就必須休學吧 畢竟懷胎10月 還蠻辛苦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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